“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一、建立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推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需求需要各国政府部门、国内与国际发展机构、智库、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协同合作,最大化绿色发展的努力。
二、目标
联盟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实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共识、合作和一致行动,将可持续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环境与发展有关指标。
三、联盟的任务
1. 打造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
• 分享绿色发展理念与政策;
• 为“一带一路”利益相关方搭建沟通渠道;
• 推动建设联合研究网络,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支持与政策建议。
2. 打造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
• 分享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知识与数据;
• 提供与绿色“一带一路”相关的数据与分析;
• 推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 提高相关国家环境意识。
3. 打造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平台:
• 促进绿色技术合作,提升“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气候行动与污染防治能力;
• 促进先进绿色与低碳技术的交流与转让,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与贸易的发展。
四、加入
支持联盟宗旨的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国内与国际发展机构、智库、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均可加入联盟成为联盟合作伙伴。
1. 联盟合作伙伴需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从事可持续发展合作的经验;
• 致力于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及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 愿意为联盟和专题伙伴关系的活动提供资金和/或智力支持。
2. 合作伙伴需遵守以下原则:
• 互相尊重;
• 合作共赢;
• 公开透明。